德国抗疫新规:未接种疫苗者将无法获得隔离期间薪资补贴
9月22日,德国联邦卫生部长施潘恩(Jens Spahn)表示,最迟从11月1日起,全德范围内,未接种疫苗且处于隔离期者将不再获得政府发放的收入损失补贴(Lohnersatz)。该决定已在当天举行的联邦和各州卫生部长会议上通过,各州部长也对此达成一致。施潘恩对此解释说,这关乎已接种疫苗者的公平问题,没有人愿意为不接种疫苗的人承担费用。
联邦和各州达成一致
此前,该规定已在一些联邦州获得通过并且实施。例如,巴登符腾堡州已于9月15日在该州范围内停止对未接种者发放薪资补贴,而在9月22日举行的联邦和各州卫生部长会议上,各部长讨论的重点则在于如何将其作为全国性的措施加以推行。担任卫生部长会议主席的巴伐利亚州卫生部长霍莱茨切克(Klaus Holescheck)表示,联邦和各州部长达成一致,认为现在已经具备实施这一规定的条件。因此,最迟从11月1日起,在整个德国,对于那些作为密切接触者或旅行回国人员而不得不被隔离的未接种疫苗者,以及那些具备接种疫苗条件,却不愿接种的人,政府将不再为其发放薪资补贴,补偿他们因隔离而损失的薪金。
继续补贴“不利于团结”
按照有关规定,只要雇员因为隔离规定而必须呆在家中,同时无法进行在家办公,就能在隔离开始后的六周内通过雇主获得政府发放的薪资补贴,数额与其工资总额一致,且不需要提交任何申请手续。从第七周起,雇员仍能提交补贴申请,补贴额度为工资总额的67%。
霍莱茨切克表示,联邦和各州卫生部长会议的这一决定也释放了一种信号,即未接种疫苗者也必须在与新冠疫情的斗争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任何符合接种条件,却拒绝接种疫苗的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能指望社会为其收入损失买单。否则就不利于团结。”不过,该规定并非适用于所有未接种者。对于出于身体原因而不能接种的人,霍莱茨切克表示,只要出示相应医疗证明,就能继续获得联邦发放的薪资补贴,不受这一规定的影响。此外,对一些没有获得接种建议的人,薪资补贴也将正常发放,不受新规影响。最后,无论是否接种疫苗,如果感染了新冠病毒,将正常从雇主那里获得薪金。
新规决议获得地方层面的普遍支持
德国城市协会主席、莱比锡市长荣格(Burkhard Jung,社民党)对媒体表示,根据《感染保护法》,只有那些不能接种疫苗或没有条件接种的人,才能获得隔离补偿。国家只应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对未接种者发放补贴,例如因医疗或疾病原因无法接种疫苗。
德国城镇协会也支持这一决定。该协会首席执行官兰茨伯格(Gerd Landsberg)在接受冯克传媒集团的采访中表示,这一规定也让自愿不接种疫苗者意识到他们需要为此承担的后果,普通民众的确没有理由为拒绝接种疫苗者的损失买单。这一观点与联邦卫生部长施潘恩的话不谋而合。施潘恩在宣布决议时也提到:“这并非施加压力,而是关乎公平。那些已经接种疫苗的人一定会问,为何他们需要为不愿接种疫苗而隔离的人付费。有人可能会说,接种疫苗是个人自由,但个人决定也不可避免地需要承担相应后果。
反对者:新规定是对未接种者的进一步施压
然而,德国一些利益团体和组织对这一规定表示不满。德国社会组织Vdk直接表示拒绝这一规定。该组织主席本特莱(Verena Bentele)表示,这一规定意味着雇员必须向雇主披露他们的疫苗接种情况,对此她表示非常担忧。她说:“有相当一部分人患有慢性疾病,却由于当前对此类疾病研究工作不够,他们无法获得相关的证明,他们的正常生活也会因这条规定受到巨大影响”。 德国工会联合会(DGB)主席霍夫曼(Reiner Hoffmann)在德国广播电台的采访中表示,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疫苗接种义务”。在他看来,这一规定将把是否接种新冠疫苗的争议冲突转嫁到雇员和公司之间。此外,德国服务行业工会Verdi也批评了这项措施。该协会领导人韦尔内克(Frank Werneke)在接受冯克传媒集团旗下报社的采访中表示,政治家应该信守承诺,坚持疫苗自愿接种原则。
此外,一些反对人士还认为,该规定会导致人们为了不被隔离,而减少检测,从而带来更大的风险。社民党和绿党的健康专家劳特巴赫(Karl Lauterbach)和达门(Janosch Dahmen)就持这一观点。达门在《莱茵邮报》的采访中表示,这一规定可能促使“隐性大流行病”发展,劳特巴赫则表示新规定颁布考虑得不太成熟。
对此,世界医学协会主席蒙哥马利(Montgomery)则认为,雇员不太可能规避隔离要求,因为隔离规定是《感染保护法》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他在《奥格斯堡日报》的采访中说道:“你不能在自己可能受到起诉的情况下逃避它。同时,这一措施有其合理性,毕竟目前德国疫苗供应在过去三个月持续保持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