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登于《澎湃新闻 》2015年3月 25日: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14657
伍慧萍 / 同济大学德国研究中心教授
围绕着希腊债务和退出欧元区的问题,希腊新政府与欧盟尤其是德国之间激烈交锋。德国的经济实力,在欧债危机中被赋予的领导角色,再加上发动战争的历史劣迹,在希腊媒体和民众中时常招来纳粹独裁的指责。在希腊看来,欧盟紧缩政策的集中代表人物,一个是德国总理默克尔,另一个是德国财长朔伊布勒,他们既是希腊总理和财长攻击指责的对象,也曾多次以佩戴纳粹袖章的形象出现在希腊的报纸和左翼党派的宣传中。
在希腊与欧盟因希腊延长救助协议的改革方案争执不下、即将进入下一轮谈判之前,希腊总理齐普拉斯再度将二战战争赔款问题提上议事日程。他在议会公开批评德国在两德统一后错过机会,未能对赔偿问题作出规定,指责德国政府自两德统一以来对此一直采取沉默、耍花招和拖延的态度。希腊司法部长威胁要将德国政府在希腊的国有资产——例如歌德学院或者德国考古研究所——作为抵押赔偿,希腊议会还成立了专门委员会向德国索要战争赔款,赔偿纳粹强制贷款,追讨流失文物。
二战期间,从1941年德国入侵占领希腊直到1944年前后三年半时间里,希腊有一百万人死于战乱,至少有十万人死于1941-42年德军掠夺所造成的大饥荒,5万多希腊犹太人在奥斯维辛集中营遇害,大量平民死于纳粹统治,例如1943年,德国纳粹杀害了希腊西北部的林吉亚迪斯村80多名老弱妇孺,1944年6月10日,迪斯托莫村的218名妇孺死于党卫军的集体屠杀,希腊为此建立了受害者遗骨纪念馆,类似的杀戮不胜枚举。
德国和希腊之间在战争罪行赔偿问题上长期存在争议,给两国关系带来严重影响。希腊的赔偿要求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其一,国家赔偿。1942年希腊央行被强制向纳粹德国支付一笔免息贷款,在今天相当于80-110亿欧元,希腊政府坚持主张索回这笔金额,但遭到德国政府的拒绝,认为赔偿要求已经从政治和法律上得到最终解决;其二,民间个人赔偿。德国于1960年向希腊赔偿了1.15亿马克,用于补偿二战中受害者的损失,但对很多人来说,这远远不够。迪斯托莫集体屠杀受害者家属于2000年诉诸希腊最高法院,被判应获得2800万欧元赔偿,但德国始终未接受这一裁决。按照判决,希腊政府有权没收境内的德国财产,当时的希腊司法部长没有批准,不过希腊曾在2000年派遣进行强制执行的官员,上门要求查封德国考古研究所雅典分所。在这一点上,对于德国比较有利的发展是,2012年海牙国际法庭裁决不得对外国主权财产进行抵押,这意味着如果德国在希腊的地产被抵押并上诉国际法庭,获胜的可能性较大。
在对待战争罪行方面,战后历届德国政府承担起了历史罪责,除了支付战争赔偿之外,多次公开对纳粹暴行道歉。在2014年林吉亚迪斯村举行的受害者纪念活动上,德国总统高克甚至流下了眼泪,他说道:“发生过的那些事情是残忍的不公正行为。我满怀羞耻和痛苦,代表德国请求被害者家属原谅。”承担罪行的态度溢于言表。不过,这一态度不代表着德国在战争赔偿问题上做出让步。德国政府坚持认为,希腊战争赔偿的要求已经从法律和政治上得到了最终澄清和解决。具体而言,德国所依据的理由是,实现两德统一的《二加四条约》从法律上澄清了战后德国的所有事宜,包括战争赔偿问题。
基于这一立场,德国议会内各政党一致认为,希腊债务和德国的历史罪责不能混为一谈。尽管有来自反对党甚至是参与执政的社民党政要公开要求德国赔偿希腊的纳粹受害者,但更多都是从道义而非法律上的责任出发。德国舆论也普遍认为,将二战中受害者被伤害的感情和目前在债务危机中偿还债务的要求掺杂在一起,是勒索行为,希腊政府的战争赔偿要求只能说明希腊已经被严重的债务问题逼到不惜一切手段的地步,主要目的是为了在申请第三轮救助、与三驾马车谈判时争取更多回旋余地。德国的这一态度也得到了其他欧盟邻国的赞同,波兰保守的《共和国报》3月18日就刊发了文章表示,如果纳粹的受害国纷纷要求德国政府承担第三帝国带来的所有破坏,最终的结果只能扩大欧盟内部的不信任,让俄罗斯渔翁得利。
表面看来, 德国一方面是规规矩矩、表现出色的“优等生”,无论是在历史遗留问题,还是现实的危机处理中,都站在了理性和道德的高地,勇于承担历史罪责,并为眼下的欧洲指明财政自律和结构性改革的前进方向;另一方面,希腊新当选总理和财长则是没有做好功课的“差等生”,无视现实,在德国的束缚压制下屡屡反叛滋事,实在难以为继就去翻历史旧账。
然而,无论是在历史还是现实中,希腊与德国之间的是非纠纷都难以简单公断。据今年2月21日德国《明镜》周刊披露,在1990年德国统一的进程中,德国政府在战争赔偿问题上的确耍了花招,竭力避免向希腊和其他战争对手支付赔偿,时任德国总理科尔和外长根舍竭尽所能避免赔偿,让希腊这样的国家远离谈判桌,并把文本表述调整到符合自己需要的程度。关于德国政府坚称的最终法律解决,不来梅大学的国际法专家Andreas Fischer-Lescano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指出,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德国法律,协议的签署不应给第三方带来负担,这一点都是基本原则。由于《二加四条约》中希腊不是协议方,因而对希腊没有约束力。可是问题在于,当年希腊也批准和认可了《二加四条约》的法律效力,是否由此排除了一切国家赔偿的要求,最终还是需要海牙国际法庭做出裁决,其结果并不明朗。
而在眼下,由德国力主的紧缩政策非但没有将希腊从债务的泥潭中解脱出来,相反进一步加剧了希腊的经济萧条与贫困化。根据德国政府在议会内部所确认的问询内容,2010-2014年德国政府从希腊获益3.6亿欧元——作为希腊政府为了救助贷款所支付的利息。自从执行财政紧缩路线以来,希腊的国内生产总值下滑了四分之一,外债的绝对水平甚至有所上升,在民众平均收入急速下跌的同时,自杀率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在这样的背景下,希腊民众支持左翼激进联盟在大选期间做出的向德国追讨战争赔款以偿还希腊目前所欠部分债务的承诺。希腊政府对于德国的反抗,很大程度上正是依靠民众对于赔偿问题的支持态度。两国之间的认知落差充分体现了欧洲内部团结基础的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