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可
最高学历:法学博士(德国柏林洪堡大学,2013年)
职称:副教授
电子邮箱:13153@tongji.edu.cn
研究领域:商法学、民法基础理论、比较法学、教育法治
社会兼职: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公司法务研究会理事、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
荣誉奖励:
1. 论文《如何实现党组织与国企监督机制的耦合?——以“融入”和“内嵌”为关键》获得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三等奖(部级奖)。
2. 论文《司法视阈中公司利益的反思与重构》,获得2019年第十四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三等奖(部级奖)。
代表性成果:
科研项目
1. 主持2021年上海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一般项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背景下国企内部监督机制重构研究”(2021BFX013);
2. 主持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党组织与国有企业监督机制耦合路径研究”(18YJC820077),已结项;
3. 主持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公司治理体系重构视阈中监事会制度之规范构造》(CLS(2017)D93),已结项;
专著及译著
1. 德文专著:Die Auswahl eines Aufsichtsmechanismus für chinesische börsennotierte Aktiengesellschaften vor dem Hintergrund rechtsvergleichender Erfahrungen(《比较法背景下的中国上市公司监督机制选择》),21万字,2014年8月由德国著名学术出版社Berliner Wissenschafts-Verlag GmbH正式出版(ISBN 978-3-8305-3383-2),该书作为“柏林法学著作民商法专题第71卷”已被德意志国家图书馆录入国家图书目录并被全德各所高校的校图书馆和法学院图书馆收藏。
2. 独译著:《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第五版)(Rechte und Pflichten des Aufsichtsrats,5. Aufl., Marcus Lutter与Gerd Krieger合著),50.8万字,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ISBN 978-7-5118-2143-0。
3. 独译著:《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第六版),68.7万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ISBN 978-7-208-16115-3。
4. 合译著:《欧盟公司法》(上下册)(Europäisches Gesellschaftsrecht,Stefan Grundmann著),116.8万字,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ISBN 978-7-5197-2018-6。
5. 合译著:《德国资合公司法》(第六版),133.9万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ISBN 978-7-208-15684-5/D.3364。
论文
1. “论党组织与国企监督机制的融合”,载《当代法学》(CSSCI/CLSCI)2020年第2期。
2. “德国法上的公司利益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清华法学》(CSSCI/CLSCI)2019年第4期。
3. “反思国有上市公司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以2018年《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为起点”,载《北方法学》(CSSCI扩展)2019年第5期。
4. “论监事独立性概念之界定——以德国公司法规范为镜鉴”,载《比较法研究》(CSSCI/CLSCI)2016年第2期。
5. “论风险管理体系概念在法律层面的引入——以监事会的完善为目标”,载《当代法学》(CSSCI/CLSCI)2015年第1期。
6. “法学教育的德国经验:发展、革新与启示”,载《中德法学论坛》(CSSCI)第17辑下卷(2020年)。
7. “德国校园欺凌法律规制体系及司法实践探析”,载《比较教育研究》(CSSCI;教育学权威期刊)2020年第12期, 人大复印资料《中小学学校管理》2021年第5期全文转载。
8. “论德国监事会合规职责的制度内涵”,载《同济大学学报(社科版)》(CSSCI)2019年第3期。
9. “德国公司合规审查实践中董/监事会的分级合作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证券市场导报》(CSSCI)2016年第11期。
10. “比较法视野下我国企业集团立法模式选择”,载《同济大学学报(社科版)》(CSSCI)2016年第6期。
11. “德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信息权制度评析及启示”,载《德国研究》(CSSCI)201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