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2 默克尔被德国宪法法院判定违宪 (武亚平)

发布时间:2022-06-28浏览次数:165

《每日镜报》网站615日讯 在德国选择党起诉德国时任总理默克尔一案(案件编号:2 BvE 4/20 et al.)中,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裁定,默克尔在2020年初图林根州选举时违反了在政治竞争中的机会平等原则,侵害了该党的基本权利。

自民党联合基民盟和德国选择党推举了自民党政治家凯姆里奇(Thomas Kemmerich)出任州长。当时默克尔正在南非进行访问,她在正式国事访问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国内地方选举做了单方面涉及政党的负面评论,并强烈地进行了批评,称其为不可原谅。她说,选举结果必须要撤销,并要求基民盟不要和德国选择党为伍共同参加政府组阁,并且还说,这对民主来说是糟糕的一天。同时,在联邦总理府(bundeskanzlerin.de)和联邦政府(bundesregierung.de)的官方网站上还提供了新闻发布会的记录。

在民众抗议和默克尔批评的高压下,凯姆里奇在当选三天后就辞职了。此后,他一直在没有组阁的情况下执政到三月份,直到左翼党的拉梅洛(Bodo Ramelow)再次成为州长。

该判决也并非没有争议,这从联邦宪法法官五票对三票的投票结果中可以看出。默克尔总理办公室主任布朗(Helge Braun)为这些声明辩护说:“这关系到德国的国际声誉,必须予以表态。”

政府成员会经常被认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职人员又是某一党派的成员。德国宪法法院的判罚原则是,德国政府成员,包括总理默克尔,在以政府成员的身份发表公开声明时有义务对所有各方保持中立(Neutralitätspflicht)。只有当政府成员不作为公职人员而明显作为党内政治家行事时,可以例外。另一种观点认为,公民只会期望他们在有限的范围内采取中立的行动。

德国前总理默克尔在得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对她有关图林根州部长总统选举的言论做出裁决后,表示了对德国最高法院的尊重,但并未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