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将两名寻求庇护者遣返希腊不构成不人道待遇。这两名男子此前已在希腊提交庇护申请,随后又赴德国寻求难民身份。
位于莱比锡的德国联邦行政法院于周三(4月16日)做出判决,认为若将这两名面临遣返的男子送回希腊,他们不会遭受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对待。尽管在希腊获得保护身份的人几乎得不到国家支持,但法院认为他们陷入极端物质困境的可能性极低。
为何需要法院裁决是否遣返至希腊?
本案涉及两名申请人:一名34岁男子出生于加沙北部,国籍不明;另一名32岁男子为索马里公民,此前已在希腊获得保护资格。两人在希腊取得庇护身份后,又向德国提交了庇护申请,但黑森州行政法院驳回了申请并维持原判。
下级法院认为,尽管希腊的庇护制度存在缺陷,但年轻力壮的男性应能应对这些困难。根据欧盟现行《都柏林协议》,寻求庇护者必须在入境欧盟的第一个国家完成庇护程序。联邦行政法院需评估这两名男子的生存状况,及其返回希腊后可能面临的处境。
联邦行政法院的判决依据
法官认定,通过希腊进入德国的单身、具备劳动能力且无特殊脆弱性的寻求庇护者,可被遣返至希腊。判决书指出:“无显著证据表明,这些身强力壮、健康的单身男性保护身份持有者返回希腊后会陷入极端物质困境,以致无法满足住宿、饮食和卫生等基本需求。”“由于官僚障碍和文件审批延迟,许多受保护者抵达后无法立即获得国家支持。但他们至少可能找到临时收容所或应急住所,这些地方配备基本卫生设施,由市政机构或非政府援助组织运营。”主审法官罗伯特·凯勒(Robert Keller)表示,判断的核心标准是遣返者在希腊能否获得“面包、床铺和肥皂”。“虽然这要求并不高,但我们清楚,这已是苛刻的底线。”他补充道。
上周四(4月10日),卡尔斯鲁厄的联邦宪法法院亦驳回一名男子针对遣返希腊的申诉,裁定其不可受理。宪法法官强调,已获承认的难民在希腊可以维持有尊严的生活。
难民权益组织“Pro Asyl”强烈谴责此类遣返行为。根据上周五(4月11日)发布的报告,即使在希腊被认定为需保护难民,这些人也得不到国家支持,最终往往流落街头。
(编译自德国之声网站4月16日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