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议院通过《集体协议遵守法》
今后,联邦政府在发包合同时,将要求企业遵守本行业的集体协议规定。但该法设有诸多例外。未来联邦大部分公共建设和服务合同将仅向能为员工提供公平劳动条件的企业开放。联邦议院于周四上午经联盟党、社民党和绿党联合投票,通过了所谓的《集体协议遵守法》。左翼党因认为该法力度不足而投票弃权,德国选择党投票反对。该法案预计于3月提交联邦参议院审议。执政联盟各党团本周才就法案细节达成一致。妥协方案将该法的适用范围限定于特定合同:合同金额须达5万欧元以上方可适用,某些情形下门槛提高至10万欧元。与原计划不同,供货合同被排除在外。令军工行业颇为满意的是,该法同样不适用于“国防或安全类公共合同的发包与执行”。
该法案是社民党一贯推动的议题,其在“红绿灯”联合执政期间便已有意推行。此番在与联盟党的联合执政谈判中,社民党再次将其提上议程。社民党副党团主席达格玛·施密特(Dagmar Schmidt)表示:“《集体协议遵守法》将我们对未来的投资与体面的工资和良好的劳动条件紧密相连。”她同时指出,该法对那些按集体协议支付工资的企业同样有利,因为这些企业往往“因他人支付倾销工资而吃亏”。
联盟党在最后辩论中明确表示,其投赞成票实属勉强。基民盟议员桑德拉·卡斯滕森(Sandra Carstensen)表示,对此她并不感到轻松。但她认为,联盟党在立法程序中争取到了“实质性改进”:将供货领域排除在外是重要一步;此外,原本赋予社民党主导的联邦劳工部单独决定适用哪些具有代表性集体协议的权力,也已得到纠正——现在只能在“征得”基民盟主导的经济部同意的情况下方可作出此类决定。“尽管如此,我仍存有疑虑,对这部法律远谈不上满意,”卡斯滕森说。
对例外条款的批评
绿党和左翼党虽原则上支持《集体协议遵守法》,但均认为执政联盟的妥协方案力度不足。绿党议员里卡达·朗(Ricarda Lang)表示:“按集体协议获得报酬的人,工资更高,劳动条件更好。”因此,“在这部法律里留下如此多的例外,让这个国家那么多本应获得更多的人在风雨中孤立无援,这是一个问题”。
左翼党议员帕斯卡尔·迈泽尔(Pascal Meiser)在联邦议院辩论中表示,今后联邦在发包合同时强制要求企业遵守集体协议的做法“完全正确”,但黑红联合政府提出的这部法律“同瑞士奶酪一般漏洞百出”。他无法理解为何对于金额较小的合同,工资倾销对员工的危害就可以忽视。此外,联邦国防军采购被完全排除在外,“这简直是一桩丑闻”。
工会的反应与此如出一辙。金属工业工会和统一服务工会在总体表示赞同的同时,均批评该法力度不够彻底。德国两大单一工会批评称,该法设定的5万欧元适用门槛过高,仅此一项便导致约400亿欧元年度采购总额中约四分之一游离于法律覆盖范围之外。金属工业工会主席克里斯蒂安·贝纳(Christiane Benner)表示,遏制工资倾销“是好事,也是对的”。“但今天联邦议院通过的这部法律,走的并不是这条路,而是留有左右两侧的旁门,与其立法宗旨背道而驰,”她批评道。她将供货服务和国防采购被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斥为“不可接受”,并指出“这导致集体协议标准在大量即将到来的国家投资中根本无从发挥作用。”
统一服务工会主席弗兰克·韦内克(Frank Werneke)与此观点一致。“尤其是计划用于加强国防和联盟能力的数十亿投资,必须被用于保障集体协议工资和劳动条件,对联邦国防军的服务提供商同样如此,”他要求道。“面对可预期的大规模订单,联邦政府错失了将遵守集体协议大规模确立为公共采购黄金标准的机会,”韦内克指出。
(编译自《日报》网站2月26日的报道)






